一、依據該所114年12月11日苗縣動保收字第1140005385號公告辦理。
二、為鼓勵縣轄各級機關、學校認養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犬貓(收容所,以下簡稱苗收),妥善管理照護犬貓,校內成立動物保護社團,落實保護動物尊重生命。
三、旨案補助對象:苗栗縣各級機關或學校。補助經費依申請類別上限核定金額為主(第一類每隻最高補助經費為2.5萬元,每年以2隻為上限;第二類學校新成立動物保護相關社團最高補助經費為2.5萬元)。
四、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7-320049#213 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