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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13年婦幼安全「攝影創作」及「GIF動態圖創作」比賽,歡迎師生踴躍參加!

旨: 檢送本局113年婦幼安全「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攝影創作」及「GIF動態圖創作」比賽辦法及宣傳海報各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請查照。
明:  
  一、 為貫徹本局婦幼安全施政重點,並強化宣導教育,爰辦理本次比賽活動,以提升市民對婦幼安全之認知,並透過創意行銷,以擴大宣導成效,落實婦幼安全保護政策。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 參賽對象:
     (一)「國民小學海報創作」:以113年9月起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低(一、二年級學生)、中(三、四年級學生)、高(五、六年級學生)年級3個組別。
     (二)「攝影創作」及「GIF動態圖創作」:設籍本國之國民,年齡不限,另「GIF動態圖創作」得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皆可。
  四、 作品主題、名稱及規格:
     (一)主題:應與婦幼安全相關,諸如性侵害、性騷擾、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兒少性剝削、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內容以正向(保護、守護、愛護)、溫馨和諧為佳。
     (二)名稱:比賽作品名稱限15個字以內;作品簡介限50字以內。
     (三)規格:詳如「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攝影創作」及「GIF動態圖創作」比賽辦法。
  五、 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作品品質(30%)等3個項目進行評分。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三)著作權: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該項權利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六、 獎勵方式:(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之禮券)
     (一)「國民小學海報創作」高年級組、中年級組及低年級組:(計27名)
     1、金獎1名,禮券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2、銀獎1名,禮券4,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3、銅獎1名,禮券3,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4、佳作6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1幀。
     (二)「攝影創作」:(計9名)
     1、金獎1名,禮券1萬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2、銀獎1名,禮券1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3、銅獎1名,禮券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4、佳作6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幀。
     (三)「GIF動態圖創作」:(計9名)
     1、金獎1名,禮券2萬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2、銀獎1名,禮券2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3、銅獎1名,禮券1萬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4、佳作6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幀。
  七、 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13年10月前於本隊網站公布,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八、 頒獎作業:預計於113年10月中旬於本局6樓大禮堂舉行聯合頒獎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