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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一、依行政院111年7月4日院臺法字第1110018853B號函及教育部111年7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10065998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案內新增之「墨西哥鼠尾草(Salvia divinorun)」及其成分「沙維諾林A(Salvinorin A)」業已列為第三級毒品,請各位同學勿因好奇而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