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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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美國關稅衝擊學生生活變故暨中(低)收入戶獎助學金(限低收、中低收、受關稅影響家庭者申請),即日起至11月14日止,送健康中心(進修部請送生衛組)

第  一  條    育達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配合教育部發布之「補助大專校院精進務經營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二)款第2目,設置「因應美國關稅衝擊學生生活變故暨中(低)收入戶獎助學金」 (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為因應國際經貿環境變動,協助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而致家庭經濟驟變之在學學生,並減輕本校學生或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學生之就學負擔,確保其學習不中斷,特訂定本獎助學金。
第  二  條    凡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且符合下列兩類資格者:
一、因美國關稅調整,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產業受衝擊,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並經相關證明文件認定屬實者:
(一)學生家長或學生本人失業、減薪(本年度低於前一年度所得少於百分之五,請提供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停工或關廠。
(二)其他足以認定因關稅衝擊致生活重大變故者。
二、成績優異資格:
(一)    經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且目前仍具有效證明文件者。
(二)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85分(含)以上者。(新生、轉學生、復學生不得申請)
(三)    操行成績須達85分以上。
(四)    在學期間未受申誡(含)以上處分。
第  三  條    申請人應依承辦單位公告之申請期程提出申請,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在職或失業證明、收入異動佐證及所得清單文件等)。
三、符合成績優異資格者,需檢附本校歷年成績單。
第  四  條    本獎助學金之名額,得依補助經費額度於核定範圍內彈性調整分配;獎助學金以一次全額方式撥付,每名學生每學年核發新臺幣10,000元整。
本獎助學金採學年制申請,不採自動續領,學生須於每學年公告期間內重新提出申請,並經審查通過後,始得核發本獎助學金。
第  五  條    獲本獎學金補助之學生不得同時請領其他政府機關及校內發給性質相同獎學金。(例:各縣市政府清寒優秀獎學金、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獎助學金、教育部清寒學生勵學獎學金、教育部急難紓困金、本校急難紓困金…等相關獎學金)
第  六  條    規範助學金申請之受理、資格查核、補正程序及審查機制,以確保申請作業之公平性、完整性及行政作業之明確性。
一、經查核如需補正資料者,應通知學生於指定期限內繳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彙整後提送審查小組審議,並依審議結果核定發放助學金。
二、審查小組委員由學生事務處一、二級主管擔任之,並由學生事務長擔任召集人,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應指定小組成員一人代理之。
三、申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或不實情事,或不符合本辦法所定申請資格,經查證屬實者,不予核發獎助學金;已核發者,本校得撤銷其核定資格,並追繳已核發之款項。
第  七  條    本獎助學金經費來源依學校編列獎助學金預算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經費額度內支應。
第  八  條   本獎助學金經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委員會議審查,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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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衛組
承辦人員:吳小姐
聯絡電話:037-651188分機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