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候選人條件:
(一)教育部審查合格之副教授(含)以上。
(二)品德高尚且具教育熱忱。
(三)學術卓越並具有行政經驗或能力。
二、有意推薦或自薦者,請於114年4月15日前(以郵戳或收件章簽註之日期為憑)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880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並在信封標示「應徵通識教育中心主任」;(聯絡電話:06-9264115分機1502楊小姐或洽李小姐分機5202;E-mail:ssli@gms.npu.edu.tw)。
三、遴選相關表單可至國立澎湖科技大學網站下載(https://reurl.cc/knq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