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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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助學金、原住民助學金、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即日起申請至10/11止,送健康中心辦理)

原住民助學金(開學一個月內向生衛組提出申請)
一、申請期限:113年10月11日截止(向生活輔導暨衛生保健組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凡就讀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原住民在學學生(不含當學期新生、轉學生及延修生)
三、限制規定: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八十五分以上。                   
四、助學金名額:申請名額視當年度助學金決定之。助學金金額每學期新台幣五千元。

已申領政府機關獎助學金者(含原民會獎助學金),不得請領本項學金。 
五、申請程序:
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暨衛生保健組(分機2502)提出申請。 (如附件)
☆進修部學生必須同時申請UCAN,審核通過後另給予獎助學金五百元(線上施測後,列印施測結果並填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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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助學金(開學一個月內向生衛組提出申請)
一、申請期限:113年10月11日截止(向生活輔導暨衛生保健組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研究生自入學第二學期起得提出申請。就讀本校碩士班學生,每人以兩學年為限(不含當學期新生、轉學生及延修生(於修業年限內得申請至多四次為限)) 。
三、限制規定:申請者前學期修習學分數須達6學分以上,各科成績應全部及格,且平均80分以上,並不得有懲處紀錄。
四、助學金名額:申請名額視當年度助學金決定之,至多以各系研究生之四分之一為限,助學金金額每學期新台幣五千元。獲助學金者,須服務20小時,違反應盡義務者,不得再申請。

五、申請程序:
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暨衛生保健組(分機2502)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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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開學一個月內向生衛組提出申請)
一、申請期限:113年10月11日截止(向生活輔導暨衛生保健組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本辦法所稱家境清寒係計算申請者最近一年家庭指全戶家庭綜合所得來源範圍,包括學生、學生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子女(不同戶籍需分別檢附)之,合計在新台幣三十六萬元以下且利息所得在一萬元以下者。
三、限制規定:凡就讀本校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需達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一科不及格、操行成績在八十五分以上及服務學習成績七十分以上(免修者除外)始得申請。

新生、轉學生、延修生或已申領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弱勢助學計畫等政府機關獎補助者及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均不得申請。
四、助學金名額:申請名額視當年度助學金決定之,助學金金額每學期新台幣一萬元。獲助學金者,須服務20小時,違反應盡義務者,不得再申請。
五、申請程序:
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暨衛生保健組提出(分機2502)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