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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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限台東縣),即日起至10月17日止,送健康中心

☆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臺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之清寒學生,
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註:五專四年級及其他學制新生於下學期始得申請(研究所新生在就學事實不間斷條件下,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亦可申請,唯申請組別屬大專組)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大專校院(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
(二)研究所以上10名,每名新臺幣10000元。

☆申請說明
一、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加蓋學校戳記或關防)。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均含詳細記事)。
(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前項操行成績如無量化分數,請附無受記過以上懲處成績單。

二、獎學金審查核定原則︰
(一)已受領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本獎學金。
(二)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及成績不合標準者,不予受理。
(三)滿足本獎學金申請條件之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依下列項次進行比序審定發給:
1.低收入戶。
2.學業平均成績先後。
3.就讀私立學校。
4.以上條件若無法完成比序時,交由委員會討論議決。

三:申請方式:
1.申請表件由所屬學校初審及核章後,於期限內(113/10/1~113/10/31)寄送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信封註明「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2.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聯絡資訊
(089) 322-002轉1108,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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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衛組
承辦人員:吳小姐
聯絡電話:037-651188分機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