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條件
培育對象:該基金會培育對象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學業優異組: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申請者需詳實說明個人所獲得之留學獎助情況並檢附financial aids或scholarship、fellowship等相關證明。
☆申請說明
一、獎助項目及獎助金額
(一)獎助項目及金額得視受培育學生之學雜費、書籍購置需求、國內外生活費等實際狀況個別評估核給。
(二)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20萬元。
(三)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40萬元。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1.大學部: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2.碩士、博士生: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
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七)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證明、財稅證明等相關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可提出供評審參考。
(九)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申請學生送審資料經查若有不實,將取消其資格,且限制往後不得再提出申請;若已培育者,需如數繳回已培育之獎助學金。
三、申請時間:
每學期受理申請(上學期收件至9月底截止,下學期收件至3月10日截止,郵戳為憑)。
四、申請程序
1.請至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填寫「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電子表單,建立申請者資料。
未填寫電子表單,逕行寄送紙本資料者或已填寫電子表單,未寄送紙本申請資料,恕不受理申請。
電子表單僅保留填寫之該學期使用,新的學期申請需再重新填寫。
2.下載並完成培育申請書與相關附繳證明,備妥一同寄送。
下載並完成申請書後,連同自傳、歷年成績、推薦書、證明文件等所有相關附繳書面資料,以長尾夾依序固定(勿使用釘書針或膠封裝訂),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者科系”,於收件期限內以掛號寄送至該基金會(10444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44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收),逾期或資料缺漏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請參閱該基金會網站。
※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申請電子表單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聯絡資訊
(02) 2567-1688轉127、112 ,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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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特別注意事項
1 114/1/15至1/22上班時間8點20分到17點10分
2.年假時間1/23-2/5為學校放假時間,生衛組無提供任何服務。
本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衛組
承辦人員:吳小姐
聯絡電話:037-651188分機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