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學士班在學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在校期間無記過處分,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依據衛生福利部《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規定)。
(二)前一學期曾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之補助。 -
獎助人數與額度:每學年獎助150名,本校最多可推薦3名,實際錄取名額由該會審查後決定,每名頒發新臺幣50,000元。
-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申請資格證明文件。
(三)在學證明(須蓋有本學期之註冊章)。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總平均須達百分制分數75分以上)。
(五)在校期間無記過處分之證明。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4月7日止。
-
校內申請方式:於114年4月7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健康中心。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衛組
承辦人員:吳小姐
聯絡電話:037-651188分機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