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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第2學期行政院拉進公私立補助方案說明

1.本補助僅限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大學部」(四技及二技)日夜間部學生。
  (不含延修生、不含研究生)
2.補助金額直接由繳費單內扣除:
(1)日間部大學部學生:每學期補助17,500元。
(2)進修部大學部學生:以實際學分費補助50%,上限17,500元。
3.不得重複請領政府部會相關補助;重新就讀同一學制、學位學程者,亦不得重複請領。

 
助 學 措 施 是否可同時申請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請擇一擇優)
教育部弱勢助學金 ˇ
就學貸款 ˇ
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 ˇ
政府其他校外補助註1 ×
註1:行政院(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勞動部/勞動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國防部(ROTC、現役軍人就學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等。















4.因個人因素欲申請其他政府相關部會助學金者,12月6日前填寫「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放棄切結書,學期末可以直接拿到恢復原始的繳費單。

5.第二階段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申請:113/12/7 ~ 114/2/7
   (須自台新銀行網頁下載新的繳費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