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以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各組成績標準如下:
(一)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二)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三)國民中學組: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85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 申請說明
一、申請時間:符合資格學生於115年3月16日前提出申請。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國中:一百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六)原住民: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三、申請方式:
(一)向就讀學校申請。
(二)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
3.成績單(114學年度第1學期)
4.學生證影印本
5.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本案連繫窗口:信義鄉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聯絡電話:(049)2791263#11。
☆聯絡資訊
王民珍校長;聯絡電話:(049)27912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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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特別注意事項
1 115/1/21至2/5上班時間8點20分到17點10分
2.年假時間2/6-2/23為學校放假時間,生衛組無提供任何服務。
本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衛組
承辦人員:吳小姐
聯絡電話:037-651188分機2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