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至3/12止,請至生衛組辦理(申請時,請務必攜帶【本人印章】) 2021-02-23 管理者 教職員 學生 家長 校友 未來學生 交通 身心障礙 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 即日起申請至3/12止,送生衛組(綜114室)辦理(申請時,請務必攜帶【本人印章】) 申請資格 1.低收入戶學生(並僅申辦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者) 2.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及格 3.109學年度第1學期未有懲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