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科大

:::

 110學年度   家庭經濟弱勢助學金 第一次財稅中心審查公告

110學年度   家庭經濟弱勢助學金 第一次財稅中心審查公告
請不合格學生於11/28前備齊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或配偶)財稅證明文件(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至生衛組提出申復及級距異動,逾時視同放棄申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