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苗栗縣警察局110年2月4日苗警交字第1100005964號函辦理。
二、請協助置(輸)入資料、數據如下:
(一)苗栗縣110年1月發生A1類交通事故11件、造成11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高齡者死亡4人、行人 死亡2人。
(二)高齡者於清晨、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服、配戴反光飾物或攜帶手電筒,外出儘量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
(三)身體不適或疲勞,請勿強行駕駛,請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由親友接送。
(四)行人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
(五)行人安全過馬路五步驟『停、看、轉、揮、動』。
(六)沒有把握剩餘綠燈時間通過路口,應等待下一次綠燈再通過。
(七)「路口禮貌運動」汽機車禮讓行人先行,行人向駕駛舉手示意致謝。
(八)年長老人注意“行”,交通安全我最行。
(九)行駛道路當心砂石(大型)車轉彎內輪差及兩側風流推吸力。
(十)每增加一位民眾因車禍死亡,平均增加1,600萬社會成本、每增加一位民眾因車禍受傷,平均增加120萬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