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雙聯學制甄選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受理「報名」及「申請」。
相關資料請參考附檔:
附件一:本校雙聯學制甄選實施計畫(111年12月29日發佈)
附件二:雙聯學制相關資料(各校語言及學分要求說明)
附件三:113學年度第2學期雙聯學制相關事項重要日程表
附件四:雙聯學制甄選實施計畫報名表(送交至國際處報名)
附件五:雙聯學制甄選計畫申請書(送交至各系(所)、學位學程申請)
重要注意事項如下:
一、 至國際中心完成雙聯學制「報名」。
二、 已至國際處報名完成之申請者,可依本校「選課準則」申請上修高年級必修課程。
三、國際處受理報名通過後,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交至系(所)、學位學程(114/02/26截止)。由申請人之系(所)、學位學程針對申請資格及相關申請表件進行初步審核。通過初審之申請案,由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學院院長於申請表上簽章認可後,送交國際處彙整(114/03/04截止)。
【申請雙聯學制學生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本校正式學籍且仍在學之四年制學生。
二、外語能力需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一)達申請之外國學校語言標準。
(二)依申請學校所定語言標準取得本校所開設之「生活日語」、「生活韓語」或英語科目學分。
(三)其他有助於認定留學國語言能力之相關證明資料。
三、 學業及操性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或各班排名前百分之四十及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
四、已至國際處完成報名。
113學年度第2學期雙聯學制甄選自即日起受理報名及申請
-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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