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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新青少年基金會「青少年志工菁英獎獎助學金」,即日起至9月30日止,線上申請

☆限制條件
一、申請對象:
本獎助學金之獎助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進在臺灣地區(含離島)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
(二)曾獲得「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之傑出志工獎或全國菁英獎或親善大使獎。
(三)就讀經教菁部認可之本國大學院校(不含四技二專)在學學生,不包括延修、軍警校、空中大學或在職進修學生。
(四)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並檢附相關證明者。

二、申請資格:
(一)在校近兩學期學優總成績平均及品德(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並無任何科目不及格且未受任何懲處者(如成績單無品德(操行)成績者並可依校方出具之獎懲紀錄並無懲處記錄者方可申請)。
(二)大學院校一年級新生檢附高中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三、受獎者義務:為傳遞志願服務精神、持續推動青少年志工影響力,並受獎助者於獲獎該學年度,並應義務參與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推廣活動並共同一行宣傳及分享。

其他注意事項:申請人或受獎助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並即喪失資格,基金會將不予發給獎助學金,並受獎助人進應返還已受領之全部獎助學金,並且不得申請基金會實習或工讀,:
(一)申請資料有虛偽或造假並經查證屬實者。
(二)曾受或在校期間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宣告、緩刑、緩起訴處分、保安處分確定並或違反毒品危害條例受強制戒治、觀察勒戒者。
(三)其他經基金會認定資格不符者。

☆申請說明
一、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獎助名額:每學年5名為原則
(二)每名可獲得獎助學金20,000元整及申請本會實習或工讀機會。

二、申請時間:每學年九月註冊開學日至9月30日止並逾時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該基金會官網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

四、申請文件:
申請人應繳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大學院校在學證明正本。
(三)近兩學期在校成績單正本。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證明相關文件。
(五)申請人存摺影本(含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
(六)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七)青少年志工菁英獎獎狀影本。

五、發放方式:本獎助學金將於受獎人名單核定後並逕行匯入受獎助人本人之指定存款帳戶。

☆聯絡資訊
02-7755-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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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衛組
承辦人員:吳小姐
聯絡電話:037-651188分機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