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2學期選課日程及注意事項
一、本校「學則」規定:
1、本校為平衡學生修業負荷,大學部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以九學分以上,二十五學分以下為原則。但情況特殊,經系、學位學程主任及教務處或進修部核可者,得超修三學分以下,或減修四學分以下之學分。研究生每學期應修科目及學分數,由各系(所)定之。
2、學生不得修習上課時間互相衝突之科目,如經發現,衝堂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學生重讀已修習及格而名稱相同之科目者,其重複修習之學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內,請同學務必確實檢視個人選課紀錄,以免影響畢業資格。
4、本校學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本校應屆畢業生隨低年級修習課程者,其期末考試仍依低年級考試時間同時舉行。」
二、選課注意事項:
◆選課前,請務必查明各系(所)課程規劃表、畢業應修學分及選課辦法等相關規定並審慎選課以免無法如期畢業。
◆為減少網路壅塞,選課前請先查妥欲修習科目的開課班級及上課時間。請連結『學校首頁/快速重要連結/開課資料』,即可查詢。
◆選課完畢後,請同學務必登入『資訊入口/學生資訊/課表查詢』,確認欲修習的課程名稱、班級及上課時間等是否正確,以免影響畢業資格。
三、各階段選課日程及時間
◆第一階段選課:114/1/2(四)上午9:00 至 1/8(三)晚上9:00止。
〈重要提醒〉
●本學期【期末教學評量】系統開放填寫時間:113/12/25(三)上午9:00 至 114/1/7(二)晚間10:00 止。
完成『全部科目期末教學評量』及『導生滿意度問卷』者,得於第一階段進行選課。未填答者需待第二階段始得進行選課。
●第一階段開放之選修課程(含通識課程)為預選,非先搶先贏,同學毋需緊張唷。
◆第二階段選課:114/1/15(三)上午9:00 至 1/21(二)晚上9:00止。
◆第三階段選課:114/2/24(一)上午9:00 至 3/2(日)晚上9:00止。【2/24開學日】
◆第四階段人工退選(僅受理退課):114/3/3(一)至 3/9(日)下午4:00止。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