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內政部109年9月16日內授役徵字第1091040742A號函辦理。 | |||||
二、 | 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11月15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 |||||
三、 | 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建置「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自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時受理申請;可自110年6月17日、7月7日或7月21日三個入營日期中,擇一梯次及軍種兵科申請。各梯次及軍種兵科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並由內政部役政署統一於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公開抽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