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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篩陽性輕症者「免隔離、不到校」採自主健康管理之請假說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19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1474號函辦理。
二、 教職員工生快篩陽性者之相關措施:
 
(一)「 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確診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暫勿入校上班上課」;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
 (二)本校住宿生如快篩陽性者,建議0日(確診日)及次日起5日內,返家或安排入住「照護宿舍」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三、 防疫期間學生快篩陽性請假事宜
(一) 學生:

 1.  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確診日)及次日起5日內,檢附快篩陽性證明,可請「新冠肺炎-病假」;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不影響其學業成績評量。
 2. 中重症者:可請「防疫隔離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扣減其評量成績。

四、快篩陽性校內通報:

(一)快篩陽性者,請依防疫專責小組規定進行通報,接獲通報後,防疫專責小組進行關懷及管制
(二)學生通報網址https://forms.gle/KgdXE3oCSn7eoBiN7

五、假別說明:
學生確診
通報系統
症狀分類 假別 假別說明 請假證明資料



這是一張圖片
 輕症或無症狀者 新冠肺炎-病假 1.0日(確診日)及次日起5日內
,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暫勿入校上課」。
2.如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
3.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扣減其評量成績。
快篩陽性證明
中重症 防疫隔離假 1.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
2.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扣減其評量成績。
隔離治療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