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校園為全面禁菸場所宣教 2024-10-15 校安中心 教職員 學生 家長 校友 依據菸害防制法修法已於112年3月22日起施行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 凡違反禁菸規定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開立菸害防制紀錄單,送交衛生單位裁罰,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請全校師生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