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交通費申請 2024-09-09 學輔中心 申請與審核程序 :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交通服務,應於每年第 1學期註冊開後 2星期內提出申 請,須檢附資料如下 : 1. 交通費補助申請表。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加蓋當期已註冊章)。 3.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4. 鑑定證明影本。 5. 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由資源教室進行評估初審,確認為無法自上下學者提送特殊育推委員會 審議,經通過後並提報教育部核定。 申請截止日為113年9月25日止 申請表_空白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