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如附件)規定,旨揭寒假營隊活動受理申請期間為11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本次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經費補助:本案補助經費支應項目,以支應教育訓練費(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項目為原則。
(二)辦理模式:以實體模式辦理,不開放線上辦理模式。
(三)活動企劃書內容:請各校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活動流程表、活動內容及經費概算表等項目,俾為後續經費審核依據。
(四)依本要點規定,營隊活動服務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並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參加營隊之中小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三、本次申請作業包含線上申請及紙本資料函送兩部分,請各校於上開期間登入「全國大專校院學務工作資訊綱」(綱址:https://cis.ncu.edu.tw/NsaSys/),完成線上申請程序,並將「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印出核章(務請於經費表「說明」櫚位敘明各項經費單價、數量編列情形),併同「申請案彙總統計表」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備文函送本部,始完成申請程序。
四、本案系統操作說明,已於「全國大專校院學務工作資訊網」公告,可逕自下載參閲;或請參加本部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之「113年全國大專校院推動學生社團活動增能研習」。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部承辦人蔡筱如小姐(聯絡電話:(02)7736-7864;E-mai1:hj05@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