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教育优先区中小学生营队活动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如附件)规定,旨揭寒假营队活动受理申请期间为11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本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经费补助:本案补助经费支应项目,以支应教育训练费(含行前训练)、保险费、膳费、住宿费、教材教具费、交通费、印刷费及杂支(含防疫物资)等项目为原则。
(二)办理模式:以实体模式办理,不开放线上办理模式。
(三)活动企划书内容:请各校纳入活动目标、预期效益、活动安全评估、活动流程表、活动内容及经费概算表等项目,俾为后续经费审核依据。
(四)依本要点规定,营队活动服务期间为1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并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参加营队之中小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申请作业包含线上申请及纸本资料函送两部分,请各校于上开期间登入「全国大专校院学务工作资讯纲」(纲址:https://cis.ncu.edu.tw/NsaSys/),完成线上申请程序,并将「教育部补(捐)助计画项目经费表」印出核章(务请于经费表「说明」榈位叙明各项经费单价、数量编列情形),并同「申请案汇总统计表」于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备文函送本部,始完成申请程序。
四、本案系统操作说明,已于「全国大专校院学务工作资讯网」公告,可迳自下载参阅;或请参加本部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委请国立台湾海洋大学办理之「113年全国大专校院推动学生社团活动增能研习」。
五、如有相关疑义,请洽本部承办人蔡筱如小姐(联络电话:(02)7736-7864;E-mai1:hj05@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