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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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學年第一學期愛心基金扶助,即日起申請至10/12(送生衛組辦理)

依本校愛心基金管理辦法(開學一個月內向生衛組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1131012日截止

本校在學學生有下列情事之一而需扶助者,得由學生或導師申請本基金扶助:
一、家境清寒者,得核給每月(不含七、八月)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之扶助金。
二、家中遭逢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於重大困難,影響其就學或生活者,得核給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扶助金。
三、學生死亡者,補助該生班級協助治喪租車費,核實報支,並以一萬元為上限。
申請本基金扶助者應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失業證明、國稅局開立之最近年度全國檔全家各類所得總歸戶清單、住院、診斷或死亡證明等),經導師、系主任簽註後,送交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暨衛生保健組提請管委會審議。
申請本基金扶助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扶助:
一、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二分之一不及格者。
二、前一學期操行成績不及格者。
三、前一學期缺課達三分之一節者。
四、品德操守不佳經學校記過以上處分者。
五、最近一年全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六十萬元以上或利息所得一萬元以上。
六、當學期已申領校內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或當學年已依同一事由申領校內或校外急難紓困金等其他相關補助者。
申請程序:
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暨衛生保健組提出申請。 (如附件)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生衛組/電話:037-651188分機8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