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达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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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学年第一学期爱心基金扶助,即日起申请至10/12(送生卫组办理)

依本校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开学一个月内向生卫组提出申请)
申请期限:1131012日截止

本校在学学生有下列情事之一而需扶助者,得由学生或导师申请本基金扶助:
一、家境清寒者,得核给每月(不含七、八月)新台币三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之扶助金。
二、家中遭逢重大变故致家庭经济陷于重大困难,影响其就学或生活者,得核给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之扶助金。
三、学生死亡者,补助该生班级协助治丧租车费,核实报支,并以一万元为上限。
申请本基金扶助者应填写申请表,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如失业证明、国税局开立之最近年度全国档全家各类所得总归户清单、住院、诊断或死亡证明等),经导师、系主任签注后,送交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暨卫生保健组提请管委会审议。
申请本基金扶助之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扶助:
一、前一学期学业成绩达二分之一不及格者。
二、前一学期操行成绩不及格者。
三、前一学期缺课达三分之一节者。
四、品德操守不佳经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
五、最近一年全家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清单六十万元以上或利息所得一万元以上。
六、当学期已申领校内清寒优秀学生助学金或当学年已依同一事由申领校内或校外急难纾困金等其他相关补助者。
申请程序:
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暨卫生保健组提出申请。 (如附件)
若有相关问题请洽生卫组/电话:037-651188分机8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