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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辦理「公民法學教室培力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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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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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社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108年11月18日臺大法校友字第86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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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為鼓勵年輕學生關心社會,培養公民基本法律素養,該校友會特辦理旨揭營隊,提供高中職、大專校院及研究所以上年輕學子法律基礎、影像製作及攝影課程,並藉由影像拍攝實作過程,探索與學習如何運用法律基本素養參與公民社會之理性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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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活動辦法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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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日期及地點:109年2月8日至9日假臺大法律學院及中華電信會館辦理,為期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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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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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職組:凡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之在校生均可組隊報名,每隊3-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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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專校院/研究所組:全國大專校院之大學生、研究生及畢業2年內校友,不限科系均可組隊報名參加(惟隊伍中需有1人為法律系學生或畢業校友),每隊3-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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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錄取名額:正取6隊、備取2隊(主辦單位可視情況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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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方式及期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1uqzmTri2ugxKzXr8),至108年12月1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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