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以院臺法字第1100020059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2021-07-19 校安中心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 修正_毒品之分級及品項_部分分級及品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