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受理期限:113年10月4日(五)至113年10月25日(五)
贰、选拔条件:
一、一般条件
(一)凡在本校就读满一年具学籍之在学学生(不含延修生)且未曾当选育达青年者。
(二)前一学年学业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未曾有不及格科目。
(三)前一学年操行成绩八十五分以上且未受校规惩处。
二、特别条件:具下列优良事蹟之一者:
(一)办理活动为校争光,有具体优良事蹟者。
(二)担任干部,推展活动,有具体优良事蹟者。
(三)热心公益,推展社会服务工作,有具体优良事蹟者。
(四)学术研究具优秀成果,有具体优良事蹟者。
(五)积极参与及推动校内外重大活动,有具体事蹟足资褒扬者。
(六)具有领导才能,展现国际视野,有具体事蹟足资褒扬者。
(七)具学艺类、证照类及体育类等优良事蹟者。
(八)其他优良事蹟足为全校楷模者。
叁、名额:本届育达学生楷模选拔总名额,以五名为原则。
肆、选拔方式:
育达学生楷模采推荐甄选方式,选拔程序分初选及决选,兹分述如下:
一、初选阶段:各班导师与各行政单位均可推荐候选人,经各系进行初选后,每系至少推举一名候选人,并于113年10月25日(五)前填具申请表格及佐证资料,经院长复核推荐后,迳送学生事务处体育暨课外活动组汇整后,送书审委员评分,书审委员由校长、副校长、教务长、学务长、各学院院长担任。
二、决选阶段:由校长、副校长、教务长、学务长、各学院院长、各学院教师代表一人、日间部及进修部学生会会长组成遴选委员会,校长为主任委员。候选人必须参与决选面试说明会,才能进行最后决选,决选时,候选人必须进行即席演讲、报告说明及才艺表演,遴选时应经遴选委员会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伍、其它应注意事项及各项表单,请参阅附件。
承办人:学务处 体课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