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活动将扩大办理,鼓励18岁至35岁本国籍青年(出生日期须为79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间)至户籍地乡镇市区以外之客家文化重点发展区旅游并体验客家文化,于114年6月30日前优先上传影片且审核通过者可获得新台币2,500元奖励金。
三、本案活动简章及资讯,惠请贵单位协助于所属网站协助公告与转知:
(一)官网及电子看板(跑马灯)协助宣传文字:鼓励18岁至35岁青年于114年6月30日前参加「来去客庄尞」短影音征件活动,于客庄旅游上传影片且审核通过者可获得2,500元奖励金,详情请至官网(https://www.ihakkatour.com/)查询。
(二)电视墙协助播放活动示范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4p5KuH0-lQ。
(三)于官网动态页面、社群平台等协助EDM露出或以主视觉banner连结至活动网站宣传(活动宣传素材详连结:https://reurl.cc/nqExr2)。
四、本案委办单位: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服务电话:02-2358-4546;电子邮件信箱:ihakkatour@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