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为深耕电影艺术,本(114)年度持续办理「2025新北市学生影像新星奖」,以鼓励青年学生从事影像创作,培育未来影像创作人才。
二、本竞赛主要规则为:
(一)报名资格:国内经教育部核可立案设立许可之大专院校、高中职及国中、国小在学生,影像创作作品完成时尚在校之学生。
(二)报名组别分为一般组及种子新星组,分「剧情片」、「纪录片」、「动画片」及「实验片」4类收件评审,征件期程及相关规范如下:
1、一般组(大专院校)及种子新星组(高中职):
(1)征件期间:即日起至114年7月10日23时59分止。
(2)影片规范:影片应为113年6月30日(含)以后完成,各类型影片长度60分钟以内。
2、种子新星组(国中小):
(1)征件期间: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23时59分止,仅需提交拍摄计画。
(2)拍摄计画规范:内容应为113年6月30日(含)以后完成,获奖后由报名团队依计画内容拍摄影片,并于114年9月1日提交。
(三)总奖金新台币(以下同)157万元整,总计25个奖项,含「超级新星奖」1名,独得奖金40万元。
(四)为鼓励高中职、国中、国小学生进行影像创作,特设立「种子新星奖─高中职」及「种子新星奖─国中小」各3名,每名奖金3万元。
三、检送「2025新北市学生影像新星奖」征件办法及征件宣传海报各1份。
四、相关活动讯息可于IG搜寻「新北市学生影像新星奖」(https://www.instagram.com/ntpcsfa?igsh=ejByZGxrNWhubTk4)或参阅本局网站(https://www.culture.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