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该所114年12月11日苗县动保收字第1140005385号公告办理。
二、为鼓励县辖各级机关、学校认养苗栗县动物保护教育园区犬猫(收容所,以下简称苗收),妥善管理照护犬猫,校内成立动物保护社团,落实保护动物尊重生命。
三、旨案补助对象:苗栗县各级机关或学校。补助经费依申请类别上限核定金额为主(第一类每只最高补助经费为2.5万元,每年以2只为上限;第二类学校新成立动物保护相关社团最高补助经费为2.5万元)。
四、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037-320049#213 洽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