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举荐奖项自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4月30日止(星期四)(以奖状/证书日期为止)。
二、请符合表扬门槛标准者踊跃提出申请,说明如下:
(一)符合表扬门槛标准表项次1至项次27、项次29至项次38者,须检附成绩证明(得奖文件)备审。
(二)属于表扬门槛标准表项次28、项次39至项次70者,须检附成绩证明(得奖文件)、竞赛规程(办法、简章)及参赛格局达6县市(含)以上之秩序册(赛程表)备审。
三、请填写申请推荐书并检附前项资料置入信封袋(信封请黏贴附件之封面页),于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时前,以专人递送或挂号邮寄麦寮乡丰安国小(638云林县麦寮乡后安村227号),邮戳为凭,逾期或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四、请于受理期限前,寄送相关资料并至下列连结填写相关资料:
(一)个人组:https://forms.gle/juuciMSJYfwLy2rt9
(二)团体组:https://forms.gle/a4KMSgbsn5iM592e7
五、如有疑义,请洽本府教育处社会教育科叶老师(05-5522428)或麦寮乡丰安国小陈瑞旭老师(05-6932759#101)。
六、检附2026颁授云林之光奖励要点暨表扬门槛标准表及修正对照表各1份。
代转云林县政府「2026颁授云林之光」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