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校执行旨揭计画期望透过区域基地模式,健全跨校教师发展支持网络,提升教师教学研究能量和教学品质,建构跨校教师专业知能。为协助教师掌握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脉络,提供一对一谘询服务,借以增加计画申请及通过率。 | ||||
二、 | 实施方式:书面谘询、线上或实体一对一面谈谘询。 | ||||
三、 | 申请期间:即日起至113年12月6日(五)止。 | ||||
四、 | 申请资格: | ||||
(一)全国大专校院符合申请教学实践研究计画资格之教师。 | |||||
(二)申请人须提出114年度教学实践研究计画申请。 | |||||
(三)每位申请人谘询服务至多以二次为限(包含向其他区域基地学校申请谘询次数),且申请人应回传第一次谘询纪录及回馈表后,始得申请第二次谘询服务。 | |||||
(四)优先录取「本基地之跨校教师社群成员」、「桃竹苗区域大专校院(含国立台湾大学)教师」。 | |||||
五、 | 申请流程: | ||||
(一)请于113年12月6日(五)前填写申请表后签名,上传至Google表单https://forms.gle/rkJ7P6VykqeNihBT7。 | |||||
(二)本基地收到申请后协助媒合一对一谘询,并通知申请结果。如顺利媒合,申请表或计划书初稿将提供顾问教师参考。 | |||||
(三) 谘询结束后一周内缴交谘询纪录表及回馈表,寄至本案联络人信箱wanping@nycu.edu.tw。 | |||||
六、 | 谘询期间:113年11月1日(五)至113年12月13日(五)。 | ||||
七、 | 检送宣传海报、申请办法及相关表单如附件,亦可于云端硬盘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CtpbOUpTh12w3OZXWbOP1i1ehwAwA7-C下载使用。 | ||||
八、 | 本案联络人:国立阳明交通大学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吴婉萍助理,电话:03-5712121分机50143,E-mail:wanping@ny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