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本市114学年度国民中小学学生学习扶助整体行政推动计画办理。
二、自102年起非现职教师(即未具有教师证书者)须完整取得18小时之研习证明,始得担任学习扶助师资,以确保学习扶助品质。
三、实施计画内容简述如下,详如附件:
(一)参加人数及对象:以200人为限,国语领域40人、数学领域130人,英语领域30人,额满为止。
1、对学习扶助具热忱服务之大学二年级以上(含研究所)在学学生且具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国语文、数学、英语三学科教学知能者。
(2)受有师资培育或特殊教育训练者。
(3)具有相关科系或学习扶助教学经验者。
2、社会人士:指大专以上相关科系毕业之社会人士。
3、学校班级数60班以下,请至少派1位参加;60班以上,请至少派2位参加。
(二)办理日期:115年1月28日、29日、30日(星期三至五),共3天。
(三)办理地点:新北市新店区北新国民小学。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参加人员请以附件google表单方式报名,依报名顺序录取,不受理表单以外的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5时止。
3、录取公告: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于北新国小校网公告录取名单。
4、联络人:北新国小辅导处黄敏淳组长,电话:(02)29189300分机674。
(五)全程参加研习者颁发20小时研习证书。
四、本局同意核予承办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及讲师公假方式办理;参加人员若为校内代理教师同意公假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