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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办理113年妇幼安全「摄影创作」及「GIF动态图创作」比赛,欢迎师生踊跃参加!

旨: 检送本局113年妇幼安全「国民小学海报创作」、「摄影创作」及「GIF动态图创作」比赛办法及宣传海报各1份,请惠予协助公告,请查照。
明:  
  一、 为贯彻本局妇幼安全施政重点,并强化宣导教育,爰办理本次比赛活动,以提升市民对妇幼安全之认知,并透过创意行销,以扩大宣导成效,落实妇幼安全保护政策。
  二、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凭)。
  三、 参赛对象:
     (一)「国民小学海报创作」:以113年9月起就读本市各公、私立国民小学之学生为限,分为低(一、二年级学生)、中(三、四年级学生)、高(五、六年级学生)年级3个组别。
     (二)「摄影创作」及「GIF动态图创作」:设籍本国之国民,年龄不限,另「GIF动态图创作」得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赛皆可。
  四、 作品主题、名称及规格:
     (一)主题:应与妇幼安全相关,诸如性侵害、性骚扰、跟踪骚扰、数码性别暴力、儿少性剥削、儿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态样之防治为主题,内容以正向(保护、守护、爱护)、温馨和谐为佳。
     (二)名称:比赛作品名称限15个字以内;作品简介限50字以内。
     (三)规格:详如「国民小学海报创作」、「摄影创作」及「GIF动态图创作」比赛办法。
  五、 评选规则:
     (一)评选标准:主题表达(40%)、创意表现(30%)及作品品质(30%)等3个项目进行评分。
     (二)评选作业:评审人员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择优录取评定名次,参选作品倘未达一定水准者,得由评审委员决定该名次从缺。
     (三)着作权:得奖者须与本局签订着作财产权让与切结书,该项权利归属本局,且不行使着作人格权,惟同意作者以复制方式保留作品。
  六、 奖励方式:(台湾银行共同供应契约提供之礼券)
     (一)「国民小学海报创作」高年级组、中年级组及低年级组:(计27名)
     1、金奖1名,礼券5,000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2、银奖1名,礼券4,000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3、铜奖1名,礼券3,000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4、佳作6名,各礼券1,000元及奖状1帧。
     (二)「摄影创作」:(计9名)
     1、金奖1名,礼券1万5,000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2、银奖1名,礼券1万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3、铜奖1名,礼券5,000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4、佳作6名,礼券2,000元及奖状1帧。
     (三)「GIF动态图创作」:(计9名)
     1、金奖1名,礼券2万5,000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2、银奖1名,礼券2万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3、铜奖1名,礼券1万5,000元、奖杯1座及奖状1帧。
     4、佳作6名,礼券2,000元及奖状1帧。
  七、 得奖公布:得奖作品预计于113年10月前于本队网站公布,并另以电话通知得奖者。
  八、 颁奖作业:预计于113年10月中旬于本局6楼大礼堂举行联合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