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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补助国家重点领域国际合作联盟与国际产学教育合作联盟计画作业要点」第1点、第6点规定,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补助国家重点领域国际合作联盟与国际产学教育合作联盟计画作业要点」第1点、第6点,业经教育部部于中华民国114年12月4日以台教高(二)字第1142203464A号令修正发布。
电子档得于教育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