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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转环境部办理之「环境部补助大专校院环境创意教学活动计画」

明:  
  一、 依据环境部113年8月8日环部保字第1131052226号函办理。
  二、 为增进各公私立大专校院学生接触环境议题之机会,提升环境素养,爰鼓励大专校院教师开设具环境议题或意涵之通识课程,课程中邀请业师或专业人士授课,带领学生至环境教育设施场所学习,以提高学生关注环境议题,并将环保落实于日常生活。
  三、 计画内容详附件「环境部补助大专校院环境创意教学活动计画」,如有疑问请迳洽环境部环境保护司,电话:(02)2311-7722分机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