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进口商品「微型火砲」与近期查获之「穿云箭」,经鑑定同属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4条第1项第1款规范之「具杀伤力之其他可发射金属或子弹之枪砲」,请共同防范,倘发现学生携带或使用,应尽速向学校反应并进行通报,并立即通知警察机关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2024-12-20 校安中心 依据内政部警政署113年12月9日警署保字第11301863511号函办理及本部113年10月18日台教学(五)字第1130105924号函谅达。 微型火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