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 明: | |||||
一、 | 依据花莲县113年度大专青年学生公部门暑期工读计画办理。 | |||||
二、 | 为使青年能于在学期间即了解政府组织运作方式、工作内容、组织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制定、执行过程,鼓励青年参与公共事务,学习政府运作机制,以利规划未来职涯发展,特别针对设籍花莲县之在学青年提供于公部门工读机会。 | |||||
三、 | 旨揭计画适用对象如下: | |||||
(一)设籍花莲县:设籍4个月以上,以113年4月1日前计算。 | ||||||
(二)国内各大专院校一年级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级升二年级之在学学生: | ||||||
1、大学含四年制技术学院需一年级以上在学学生。 | ||||||
2、二年制技术学院或二年制专科学校(一年级升二年级)。 | ||||||
3、五专须四年级以上学生(四年级升五年级)。 | ||||||
4、研究所一年级升二年级学生。 | ||||||
(三)非本计画对象: | ||||||
1、大学(专)延毕生。 | ||||||
2、应届考上大专校院。 | ||||||
3、应届毕业生。 | ||||||
4、夜校生。 | ||||||
5、空中商专或空中大学学生。 | ||||||
6、在职进修或假日进修部学生。 | ||||||
7、已参与花莲县106年及112年度大专青年学生公部门暑期工读计画者(含中途离职),不重复录用。 | ||||||
四、 | 本计画报名资格及注意事项详参报名简章、报名表件及工读职缺,可至花莲县全球资讯服务网最新消息(http://www.hl.gov.tw)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