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达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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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台湾工业技术研究发展基金会办理「清亮勤俭奖学金」及「清亮励学奖助学金」,申请至10月15日止,送健康中心。

清亮勤俭奖学金办法

第一条:刘清田教授与夫人林亮岑女士视学子为子女,一生贡献教育,作育英才无数,为传杨无私教育之教育精神,鼓舞勤学、朴实的学生奋发向上,由刘清田教授发起设置清亮勤俭奖学金(以下简称本奖学金)。

第二条:本奖学金之申请对象:
一、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大学部学生。
二、育达科技大学大学部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申请需符合前一学年二期学业平均成绩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五。新生申请时应由推荐师长说明具体原因。

第四条:奖学金颁发名额及金额如下:
一、 名额:每学年五名。
二、 奖学金金额:每名颁发奖学金新台币参万元整。

第五条:奖学金之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
申请方式:
一、奖学金公告时间:每学年上学期开学第一周。
二、奖学金申请期间:即日起至十月十三日。
三、申请人缴交资料:
1、填具申请书乙份。
2、自传(生活自述)乙份。 (请自行撰写,无格式限制)
3、检具下列任一资料:
(1)社会福利机构或公益团体推荐,说明其为家庭突遭变故,或主要经济来源极困难。
(2)推荐师长针对学生经济状况及勤学情形之说明。 (无格式限制,亦可参考下方推荐表格式)
4、前一学年成绩单正本乙份(需标注班排名/全班人数)。
5、学生证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申请程序:申请人备妥资料,于申请期间内,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函送清亮勤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五、奖学金发放方式:分二学期发放,每次发予新台币壹万伍仟元整。

第六条:依学校审核结果,经清亮勤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之受奖人,由委员会通知学校后,由学校颁赠第一学期奖学金与受奖人。第二学期奖学金请受奖人于第二期开后二周内检附注册证明、前学期学习心得一则(心得形式不受限,例如:可录制影片、画一幅图、写一首诗...等),委员会于开学一个月内拨款请学校颁赠予受奖人。

本办法由财团法人台湾工业技术研究发展基金会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清亮励学奖助学金

第一条:刘清田教授与夫人林亮岑女士视学子为子女,一生贡献教育,作育英才无数, 为传扬无私教育之教育精神,鼓舞勤勉就学之学生、帮助逆境当学之学生,由刘清田教授发起设置清亮励学奖助学金(以下简称本奖助学金)。

第二条:本奖助学金之申请对象:
一、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学生、教职员工就学中子女。
二、育达科技大学学生、教职员工就学中子女。
三、和成欣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就学中子女。

第三条:奖助学金分为救助金、奖学金二项:
一、救助金:比照教育部学产基金设置急难慰问金实施要点慰问金发给金额标准核定、家庭经济条件之限制,各单位得自行审酌。
二、奖学金:以第二条所列单位之教职员工就学中子女为主要奖励对象,发给金额、条件、申请期间由单位自行订定之。
前项奖学金及救助金合计总额以不超过本基金会核定各单位当期金额为限。

第四条:奖助学金核定金额,依每学年募款情形于函请各单位申请时载明。
奖助学金之拨款由各单位检附收据及汇款帐号免备文还送本基金会,以为拨付款项之用。

第五条:奖助学金之申请、发放,由各单位依个案情况,受理申请及发放之。唯配合本基金会会计年度作业需求,每年12月及5月上旬需办理阶段性结案。 各单位办理结案时,请检附发放名册、单位审查之申请及核定总表。

第六条:本办法由财团法人台湾工业技术研究发展基金会之清亮勤俭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