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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内政部消防署举办2024年「第1届凤凰杯」消防领域发明设计竞赛简章及消防创意设计讲座课程表,欢迎有兴趣之学生踊跃报名参加。

一、参选资格:

(一)参选对象限于中华民国之自然人,为鼓励基层同仁研发,及未来产品成可能,本项竞赛排除消防产业已量产、商业销售产品及本竞赛工作人员(含评审)。

(二)作品及奖项设定:

1、消防创新设计奖:评选年度前2年内(110年12月 31日后),尚未在市场生产销售之作品、未实际执行之提案。参赛对象为国内外在校之大专生(含学士班、进修学士班、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博士班)个人或团体,不限科系。

2、消防实务设计奖:评选年度前2年内(110年12月31日后)之作品。

(1)概念组:尚未公开、参与竞赛之无实体作品或未实际执行之提案。

(2)产品组:已有贵体样品及可进行功能性展示或可进行育成之作品。参赛对象:持有有效消防、义消防服务证及顾问证之个人或团体。

3、参选规定:参赛作品均须与消防领域相关(认定标准由评审委员讨论认定),为鼓励新创已获得总统或国家发明、创作奖等国家奖项之作品或已商业量产产品,不得再行参选。

4、消防装备创意提案为发掘第一线同仁作业需求,研发相应对之抢救装备,鼓励持有有效消防、义消防服务证及顾问证之个人,于第一线作业之困难研发提案,提案均须与消防第一线作业相关。

二、作品征集细则:
(一)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着作权等相关权利,且内容须健康正面,不得冒犯各国文化或道德规范。
(二)为便于作品征集,本届竞赛一律提交电子稿件上传官方网站,要求如下:提交电子稿件(图片),最短边长不小于15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 JPEG/GIF格式;作品每件(系列)需提供1-8张不同视角效果图;网页作品提交2-6个静态页面;影视、动画、表演艺术类作品需按时间顺序关键截图3-16幅,另可提供avi,rmvb,mpg,wmv,mkv或mp4格式影片档案;运用AI创作需主动提供指令说明。
(三)每位作者(或团队)参赛作品投稿上限不得超过2件,每件作品的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未符合规定之稿件不列入评选。
(四)每位作者(或团队)需于官方网站填写「作品登记表」表单与下载「参赛人授权声明书」并签署上传。线上表单及声明书可登入“「凤凰杯」消防领域发明设计竞赛”官方网站填写、下载。
(五)投稿方式按上述要求,将「参赛作品」与「参赛人授权声明书」提交电子稿件上传云端并于“「凤凰杯」消防领域发明设计竞赛”官方网站「参赛人授权声明书」表单最末填入参赛作品相关影片、档案之有效下载连结(可提供承办单位下载)」(每件作品档案需上传云端并提供有效下载连结, 无效连结或未上传视同未完成报名)。
(六)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24年5月26日24时,以官方网站时间为准。获奖名单将于2024年6月底前于官方网站公布,并公告领奖方式。「消防创新设计奖」领奖者需检附学生证影本(或在学证明)「消防实务设计奖」领奖者需检附有效消防、义消防服务证及顾问证影本。
(七)主办单位保有变更活动内容细节、修改、停、延期及终止本活动之权利,且不另行通知。活动中若有争议,主办单位保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八)活动主办单位具有将得奖作品重制、公开展示及不限时间、次数、方式使用之权利,且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九)依税法规定,奖项金额若超过新台币(以下同称)1,000元,须列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得奖人须依规定填写奖金申领书,并缴交相关证件影本方可领奖。上述规定若不愿意配合,则视为自动放得奖权利,不具得奖资格。
(十)本活动获奖者须配合提供银行(或邮局)帐号与存簿影本,以利奖金发放;境外汇款须自付国际汇款手续费。奖项寄送仅限台湾地(含澎湖、金与马祖),若为境外寄送,须另付国际邮资。
十一)参加者视同认可并接受本办法之各项规定,如有未尽事项,主办单位得随时修订并于活动网站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