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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9 年(第 1 次)役男申请服 一般替代役甄选作业规定。

  • 2020-01-06
  • 校安中心

公告事项: 一、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 83 年次至 90 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义务之役男,得申请服一般替代役。 2、具侨民身分役男,居住尚未届满 1 年,于核定服一般替代役后,得填具「自 愿提前接受征兵处理」切结书,俟征兵处理后征集服役。 (二)特定条件:具下列条件之一者,得择一条件提出申请服一般替代役,且限以 单一条件申请单一役别需用机关,并依下列顺序甄试: 1、取得国家考试及格合于役别机关指定之专长证照者。 2、取得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给合于役别机关指定之专长证照者。 3、具备主管机关会商需用机关指定之学历、经历及专业训练者(学历学类、科、 系、所,以现行教育部统计处或军警院校公布之科系代码分类为准)。 (三)具下列限制条件不得申请服替代役: 1、83 年次以后出生经判定替代役体位或曾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役男。 2、申请役男须无缓征或延期征集等事故(役男切结缓征原因或延期征集事故 能于 109 年 2 月 15 日前消灭者,得提出申请)。 3、役男须无各类(役)别机关所定因犯罪于法院审理中或经判决有罪确定不予 许可申请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类(役)别条件。但少年犯罪、 过失犯或受缓刑之宣告而未经撤销者,不在此限。 二、申请期间:109 年 01 月 07 日(星期二)上午 8 时起至 109 年 01 月 22 日(星期 三)下午 5 时止。 三、录取名额:924 名。 四、申请程序及受理机关(单位):申请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须先至内政部役政 署网站(http://www.nca.gov.tw)/主题单元/一般替代役申请/「109 年(第 1 次)役男申请服一般替代役甄选作业资讯系统」登录个人基本资料及选服役别 机关[役别机关一经选定送出系统后即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