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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学年台北市热河同乡会奖助金,申请日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自行送件

☆限制条件
一、申请资格:
凡海外来台就读国内公私立大学及研究所学生,取得正式学籍且已在台已就读一年(含)以上,具有下列条件者:
(一)学生其父亲或母亲之祖籍符合国民政府热河省建置之学生。
(二)112学年度学业成绩,上学期学业之成绩平均分数以及下学期学业之成绩平均分数皆在75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绩、体育成绩在乙或75分以上,且未曾受记过处分者,残障学生及大专高年级如学校无操育课程时得免缴体育成绩单。
研究所硕士班、博士班学生,如延长修业年限、重修及补修者,请勿申请。

二、奖助金额及名额:
(一)大专院优秀学生奖助金:补助5名,每名新台币2万元。
(二)硕士班优秀学生奖助金:补助2名,每名新台币3万元。
(三)博士班优秀学生奖助金:补助1名,每名新台币4万元。

☆申请说明
一、申请文件:
(一)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二)自传500字一份亲笔签名盖章。
(三)学年成绩单一份。
(四)能证明热河省籍文件。

二、申请方式:
(一)期间:申请期间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申请文件以挂号邮寄:10541台北市民权东路三段191巷87号3楼 台北市热河同乡会审查。
(三)申请者经台北市热河同乡会理监事会议审查,并经「财团法人赵自齐教育基金会」同意后,通知得奖人亲自前来领取,届时无法亲自前来者,视同放弃。

☆特别提醒
大专以上,同一受奖以2次为限,并限自111年1月18日起
 
☆联络资讯
02-2712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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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