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申请文件邮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限制条件
一、申请资格:
需同时具备以下七项,使得申请本奖助学金:
(一)年龄:具有中华民国身分且未满25岁者。
(二)学历:就读经教育部认可之公私立高中职、五专、大学、硕士之学生,不含军警校、大学及研究所在职专班。
(三)学业成绩:113学年度第1学期学业成绩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会经济扶助对象。
(五)家庭收入:
1.114年度非政府列册之低收入户。
2.112年度家庭总所得未超过120万,且家庭总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万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状况:
1.家庭中主要生计责任者死亡、罹患重伤病、失业、入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变故,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求学困难。
(七)韧世代精神:
1.申请人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学术技能检定或才艺竞赛等,并能出示相关证明者。
2.申请人有特殊身心症状,但仍积极求学,并能出示相关证明者。
二、奖助金额:
(一)高中职、五专组:一学期1万元整。
(二)大学组:一学期2万元整。
(三)硕士组:一学期2万元整。
☆申请说明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备妥相关申请文件,于 114年3月14日前邮寄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详阅基金会官网),以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请清楚填写正确之联系方式,以利后续通知。
二、申请文件:
(一)「韧世代奖助学金申请表」正本1份;可电脑打字,申请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二)「自传」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电脑打字,申请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三)「教师推荐函」正本1份,由本学期就读之学校老师推荐;可电脑打字,推荐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四)113学年度第1学期成绩单正本1份,成绩单须盖有学校印鑑证明。
(五)申请人近3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正本1份。
(六)请申请人至国税局申请 112 年度全户「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证明、全户「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清单」证明正本各1份。
(七)113学年度第1学期学校「注册缴费收据」影本1份或校方开立之「在学证明」正本1份。
(八)家庭特殊状况证明文件:若家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者,请检附公私立医院之诊断证明正本;诊断证明须盖有医院名称大印章及医师印章。
(九)韧世代精神之佐证资料:参与志愿服务、学术技能检定或才艺竞赛、个人特殊事蹟等相关证明资料影本。
三、申请奖助学金者之义务:
(一)「缴交学习分享信」:请获奖者领取奖助学金后,于114年8月8日(五)前缴交学习分享信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以邮戳为凭。
(二)「学习分享信」之撰写规范请参照附件表单上说明或依照各家扶中心要求办理。
(三)若未如期缴交「学习分享信」之获奖人,将失去下次申请资格。
※注意事项:
1.审查结果 114年4月25日(五)公告于家扶基金会官网。
2.无论审查是否通过,不退还文件。
☆联络资讯
04-2206-1234 分机1732
---------------------------------------------------------------------------
寒假特别注意事项
1 114/1/15至1/22上班时间8点20分到17点10分
2.年假时间1/23-2/5为学校放假时间,生卫组无提供任何服务。
本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