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学年度 家庭经济弱势助学金 第一次财税中心审查公告 2021-11-08 生卫组 教职员 学生 家长 校友 110学年度 家庭经济弱势助学金 第一次财税中心审查公告 请不合格学生于11/28日前备齐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或配偶)财税证明文件(「109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及「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 至生卫组提出申复及级距异动,逾时视同放弃申复资格。 第一次财税中心审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