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文化部办理111年文化奖项及电子竞技专长类别替代役评选作业规定。
依 据:替代役实施条例、替代役实施条例施行细则及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
公告事项:
一、需求员额:
文化奖项类别20名、电子竞技专长类别15名(含:民国83年次(后)出生名额25名、民国82年次(前)出生名额10名),各类别、年次之员额可互相流用。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对象:
76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获一般替代役或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征集令之役男,且无限制条件所列情形者,得提出服指定役别机关甄选之申请;但83年次以后出生,经判定替代役体位或已完成第1阶段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役男则不适用。
(二)申请条件:
1.文化奖项类别:
近8年(民国104年1月1日至111年3月10日收件截止日)曾获国际性或全国性文化奖项者。
2.电子竞技专长类别为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
(1)曾参加过由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所认证之电竞赛事。
(2)曾参加过由国际单项运动总会联合会(GAISF)、国际大学运动总会(FISU)、国际学校体育总会(ISF)所认证之电竞赛事,并获得前8名以上成绩者。
(3)曾参加过全国运动会、全国大专校院运动会、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电子竞技赛事,并获得第3名(铜牌)以上成绩者。
(4)近8年(民国104年1月1日至111年3月10日收件截止日)参加至少8个不同国家队伍/选手参赛之职业电子竞技国际赛事,并获得前3名(铜牌)以上成绩者。
(5)曾参加具规模职业电子竞技赛事(每年度参加至少三分之一以上赛事者),并具有1年以上职业选手资历者。注:具规模职业电竞赛事之定义如下:
甲、该赛事存续进行2年以上。
乙、该赛事参赛队伍数须有4队(含)以上或个人赛事8人(含)以上。
丙、该赛事需有完整赛事规章、选手准则及赛事裁判团。
(三)限制条件:
1.报名役男须无缓征、申请改判体位或延期征集等事故(应届毕业役男缓征事故原因须于入营前能消灭者)。
2.役男须无下列犯罪经判决有罪确定者(但少年犯罪、过失犯或受缓刑之宣告而未经撤销者,不在此限)。
(1)曾犯杀人罪、抢夺强盗罪、恐吓及掳人勒赎罪、妨害性自主罪、妨害风化罪、公共危险罪、窃盗罪者。
(2)曾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惩治走私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之罪者。
(3)曾依检肃流氓条例裁定应为交付感训处分确定者。
(4)曾犯妨害秘密罪、渎职罪经判决有罪确定者。
(5)曾犯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判决有罪确定者。
三、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10日止(依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应备资料及证明文件(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1.评选作业报名表及切结书各1份,请至本部网站最新消息(https://www.moc.gov.tw)下载填写。
2.最近6个月清晰可辨识之2吋正面半身脱帽大头照1张(请黏贴于报名表上)。
3.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请黏贴于报名表上)。
4.最高学历证明影本(应届毕业生缴交学生证影本或学校在学证明,A4大小)。
5.个人简历1份(A4大小、双面打印、字体以12号字为主)。
6.证明文件(纸本1份):
(1)资格及格式:
甲、文化奖项类别:
近8年(民国104年1月1日至111年3月10日收件截止日)曾获国际性或全国性文化奖项(如视觉艺术、表演艺术、音乐、舞蹈、戏剧(曲)、文学及图文创作、影视及多媒体等)得奖证书或其他可资证明得奖之文件、作品或纪录,如得奖演出影片(影片长度以10分钟为限)、得奖画作、摄影作品、设计图档等(以上得奖作品或纪录除演出影片外,得以照片方式提供,每张照片档案大小须在2MB以上,分辨率至少为1280×800pixel以上)。
乙、电子竞技专长类别:(以下至少提供一项)
(甲)检附相关比赛得奖证书或其他可资证明得奖之文件。
(乙)参赛纪录证明及电子竞技职业选手资历1年以上证明(可由电子竞技相关组织或公司提供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参加之具规模赛事说明资料(赛事过往办理年份(次数)、参赛队伍、赛事规模、规章等)。
(2)备注:
甲、如竞赛全称未能显见国际性或全国性,请提供比赛报名简章或网址,以供查验。
乙、得奖资格:得奖系指主办单位颁发之前3名或等同于前3名之正规奖项,但不含观众票选、厂商赞助等奖项。
丙、得奖奖项如有疑义时,由评选委员认定之。
(二)邮寄文件:
备妥上开报名应备资料及证明文件,于截止申请日(111年3月10日)前(依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以挂号邮寄至文化部综合规划司(242新北市新庄区中平路439号南栋17楼),信封请注明「申请文化奖项及电子竞技专长类别替代役评选」及连络电话,始完成报名手续。
五、评选程序:
(一)遴聘评选委员:
由本部视需要敦聘专家学者担任评审,依公告专长条件办理评选。
(二)评选标准(总分100分):
1.文化奖项类别:
(1)奖项资料(占65%):
依奖项及证明文件之重要性、得奖难易度、得奖名次等标准进行评选(内容含荣获文化类型国际性或全国性重要竞赛得奖之简介及作品、文件或纪录)。
(2)个人简历(占35%):
依简历内容综合考评(内容含学经历、演出或创作经验、未来生涯规划等)。
2.电子竞技专长类别:
(1)奖项或参赛资料(占65%):
依赛事之重要性、得奖难易度、得奖名次及参赛资历等标准进行评选。
(2)个人简历(占35%):
依简历内容综合考评(内容含学经历、未来生涯规划等)。
(三)评选结果:
依上述标准进行综合评选,依总成绩高低从优评选需求员额;评选结果预定于111年3月31日前公告在本部网站(http://www.moc.gov.tw),评选通过者寄发「优先服文化部公共行政役证明书」。
(四)经评选通过者应配合内政部「111年下半年役男申请服一般替代役甄选」相关作业规定,于报名受理期间至内政部役政署网站(https://www.nca.gov.tw)「111年下半年役男申请服一般替代役甄选作业资讯系统」登录申请服本部公共行政役(文化奖项及电子竞技专长)役男作业。
六、征集入营时间:预计111年下半年。
七、其他:
(一)本次评选录取之役男,若经他人检举或查获所提证明文件不实或其他诈伪情事,依替代役及相关法规规定办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本次本部收受之申请资料及附件,均不予退件,申请人亦不得要求退还。
(三)文化奖项及电子竞技专长类别经录取后,由本部依专长指定服勤单位(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