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着作权法规定,着作人就其着作专有重制及公开传输之 权利,扫描、影印、下载或上传他人着作,涉及重制、公 开传输等着作利用行为,除有符合着作权法第44条至第65 条规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如欲利用他人着作,应取得着 作财产权人之同意或授权,始符合着作权法的规定。
二、大专校院学生扫描、影印国内、外之书籍,如系整本或为 其大部分、化整为零之扫描、影印,或任意下载、上传他 人论文等,此等利用行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将构成 着作权之侵害行为,如遭着作财产权人依法追诉,恐须负 担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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