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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甄选简章」暨相关附件,请公告周知并依说明办理。

一、依据捷克经济文化办事处114年12月5日1829-2号函、驻捷克代表处115年1月6日捷克字第11542200030号函办理。
二、捷克教育、青年及体育部(以下简称捷克教育部)115年提供我国学生20名为期10个月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其中20个月由捷克教育部保留予国立政治大学之捷克研究学生,另180个月将由本部与捷克经济文化办事处合作遴选。
三、请择优推荐符合资格之申请者参加甄选,每校至多推荐5名;报名资料审核表及应缴文件请于115年2月23日前备函送达本部,并以pdf档传送至本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海外留学科电子信箱: dice3@mail.moe.gov.tw,逾期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