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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3年度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限新北市),申请日期113/04/01~113/04/19,自行线上申请

☆限制条件
一、申请资格:
(一)凡设籍新北市满6个月以上,在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就读学生。
(二)已享有师资培育学校、军警校院、特殊教育学校之全额学杂费补助及就读各类进修学分班或第3年起硕、博士班研究所学生不得申请。

二、成绩标准:
新生1年级及五专4年级(视为大专1年级)采计1年级第1学期成绩外;其他年级均采计前1学年之2学期成绩(例如:2年级生采计1年级第1、2学期成绩),并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一)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在80分及体育成绩70分以上(身心障碍学生体育成绩60分以上)。
(二)大专院校以上学生如无选修体育者,或高中职学校依教育主管机关规定免开体育课者,得免附体育成绩,请于体育成绩字段勾选「体育免修、未修或已修毕」。
(三)若学校成绩单为等第或GPA者,须提供由学校出具之换算表并换算为原始分数,务必上传该换算表,以利查验。
(四)前1学期(1年级)或前1学年(其他年级)有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如下:
(一)大专院校组(含五专四、五年级及研究所):共335名,每名新台币2万元。
(二)高中职组(含五专一至三年级):共445名,每名新台币1万元。
(三)扣除低收入户、身心障碍人数后,依申请人就读公私立学校比例分配发给名额,名额经核定尚有剩馀时,得在总名额范围内调整移充。

 ☆申请说明
一、申请文件:(一律采线上申请、审核作业)
(一)成绩证明文件(应包含学校、学生姓名、学年学期、各科成绩及总成绩等重要资讯,且需加盖学校关防或经学校认定核章,如学校注册组核章)。
(二)专科学校改制为大学院校,原旧制之学生填写申请表,应注明原属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专科学校,以利审核。
(三)邮局存折封面影本(申请人个人存折,提供同户籍直系亲属者亦可)。
(四)低收入户证明及学生本人身心障碍证明(无则免附)。

二、申请方式(系统开放自113年4月1日至4月19日止):
(一)线上注册及申请:请迳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学生奖学金申请网(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页/(上方)便民服务/福利补助/(下方)拼图/高中以上学生奖学金申请网(http://award.ntpc.edu.tw/)。
1、注册:一律以学生个人身分证号注册,并参阅注册页下方「填写说明」后,登录个人基本资料。
2、申请:以个人注册之帐号密码登入系统,点选系统左侧「申请奖学金」后,依个人申请类别提出申请,并上传成绩证明文件、邮局帐户封面影本、身心障碍证明或低收入户证明(无则免附)等电子档。
3.上开证明文件经查核如有不实或文件模糊至无法辨识正确性者,将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申请人均请提供邮局帐号以利快速拨款(不限申请人个人存折,提供同户籍直系亲属者亦可,惟申请截止后,已登录之资料不接受任何方式修改),通过申请者奖学金将迳拨入申请人提供之邮局帐户。
5.请于113年7月31日(星期三)自行上前揭申请网站查询审核结果,不另函通知。

三、相关问题请洽以下人员:
(一)系统问题:全谊系统客服人员,电话:(02)8072-3456分机550或551。
(二)操作问题:请详阅「奖学金常见问题QA」或洽
金山高中教务处李先生,电话:(02)2498-2028分机220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朱小姐,电话:(02)2960-3456分机2726。

四、注意事项:
(一)其他请详「奖学金申请要点」及「常见问题QA」。
(二)本奖学金各项申请文件、填写资料、上传之证明文件、核章等不全、模糊无法辨识、填写错误或填写内容与所附文件不吻合者,皆视同资格不符处理,恕不通知补件。经审查后不论录取与否亦不得要求补件,申请人不得提出异议。请申请人特别注意。

☆联络资讯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朱小姐(02)2960-3456分机2726 或 金山高中李先生(02)2498-2028分机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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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