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财团法人白晓燕文教基金会为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让孩子平安长大及感谢警界
辛劳,鼓舞警察士气,特订定本办法。
二、奖学金颁发对象:(已毕业大四学生、研究所、硕士、公费生等无法接受申请)
现就读于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高中、高职之肄业正式学生(含夜校生)。
【备注】就读高中职一年级新生,因无高中职成绩单,无法申请高中职组部份
就读大学、大专组一年级新生,请用高中职三年级下学期成绩单申请
C、D高中职组,请检附大学在学证明书证明目前在学。
(适用于每年 9月申请时)
01、奖励对象:警政署所属警察机关编制内现职员工之子女。
02、奖助对象:因公殉职、死亡、残废或受重伤之原警政署所属警察机关编制内
员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请标准:
01、奖励部份:学业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须及格。
02、奖助部份:学业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须及格。
03、未领学校或其他单位机构之奖学金。
四、奖励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A 大学组:每学期29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壹万元整。
B 专科组:每学期 6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壹万元整。
C 高中组:每学期31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伍仟元整。
D 高职组:每学期24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伍仟元整。
奖助奖学金名额及金额:(父或母因公殉职、死亡、残废、重伤等)
E 大 专 组 :每学期 5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壹万元整。
F 高中职组:每学期 5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伍仟元整。
奖励及奖助学金名额之分配,由审查委员于审查会前订定之。
五、申请方式:(请择一申请勿重复申请)
01、由警政署所属各警察机关推荐。
02、由各级学校推荐。
六、申请学生应详填奖学金申请表,检附下列资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请)
01、112年第二学期 成绩单影本、申请大专组(A、B、E)请检附在学证明书,
申请高中职组(C、D、F)请检附学生证影本。(证明目前在学)
02、家长的警政单位在职证明或服务证正反面影本;家长因公殉职、残障或
受重伤者,请原服务警政单位出具证明或抚卹金证书影本。
03、户口名簿影本。(证明亲子关系)
七、申请期间:113 年 09 月 25 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25 日止逾时不收。(以邮戳为凭)(本校收件即日起至10月11日止,送健康中心)
邮寄地址:106480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二段285号2楼 白晓燕文教基金会收
八、审查:01、审查小组由基金会董事会聘任之,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02、审查结果,由基金会专函通知警察机关、学校单位及得奖学生。
九、致送奖学金:
得奖者基金会将专函通知,同时在基金会网站警察子女奖助学金公告及发函
警察机关、学校单位公告得奖名单,未得奖者不另行通知。
十、本办法经由本基金会董事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申请事项问与答
问:奖学金申请资格说明:(适用于每年 9月申请时)
答:01现就读高中职组一年级新生,因为没有高中职第一学期成绩单,无法接受申请。
02现就读大学、大专组一年级新生,请用高中(职)三年级下学期成绩单
申请C高中组或D高职组。请检附大学在学证明书 (证明目前在是学生身份)
问:学生申请资格限定:
答:已毕业大四学生、研究所、硕士、公费生等不列为申请对象
问:现在是***学年的第二学期,为什么基金会写的是***学年第一学期?
答:现在是***学年第二学期没错,但同学还没有第一学期的成绩单,
基金会的书写方式一直都是这样写的。
问:学生证是悠游卡或IC卡怎么办?
答:C、D、F组(高中职组)请检附学生证正、反面影印本,要有盖本学期注册章。
A、B、E组(大专组)请检附在学证明书向学校申请在学证明书。
问:要如何申请在学证明?
答:依照教育部规定,学生证亦视为在学证明, 请自行影印学生证正反面
(正反面影印于同页且邻近勿太远), 须含有该学期之注册章,送至该
校相关处室核章 或 请参考学生证背面说明
问:申请书上的申请人是家长或学生签名?
答:警察机关申请就请家长签名,学校申请就请学生签名。
问:申请书上的年级如何填写?
答:请填写成绩单上的年级。
问:奖助申请
答:不重复得奖,学生就读于高中职时申请补助一次(有得奖),
读大学时申请补助一次(有得奖)。
问:警察资格之认定:(已退休就无法申请)
答:内政部警政署之下警政单位,以现任职于警察机构编制内员工为限。
申请奖学金缺件原因
01 | 没有附申请表 |
02 | 没有附成绩单影本 |
03 | 没有推荐单位盖章 |
04 | 学生证影本未盖本学期注册章 |
05 | 没有附家长警政单位在职证明或服务证影本 |
06 | 没有附户口名簿影本 |
07 | 非警政署体制、已毕业、公费生 |
08 | 成绩未达每科均须及格 |
09 | 成绩未达80分/60分以上 |
10 | 奖助部份就读高中职时申请补助一次,读大学时申请补助一次。 |
11 | 非因公死亡、殉职、残废等:病故的无法补助 |
12 | 没有附上抚卹金证书影本。 |
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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